1. 運作流程:
1.1球員于接包處下包后,領取小包牌;
1.2球員憑小包牌到會所前臺接待處換取消費本,進行身份確認;
1.3球員到出發臺時,把同組所有消費本激活后,出發臺依據預訂時間及場地安排球童下場服務;
1.4球員打球完畢后,到會所前臺收銀處憑消費本進行結賬,領取小包牌;
1.5球員憑小包牌到送包處核對球包。
2. 球場管制
2.1球員必須遵照球會運作的下場要求進行安排下場打球;
2.2出發員及巡場員有權針對當時客流情況,要求1人或2人組進行并組;
2.3在高爾夫球場內,每位球員每次只能擊打1球;
2.4不合理拖延/緩慢擊球:
2.41球員應與前面的一組球員跟上。若一組球員要找球。應讓后面一組球員先行通過。找球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2.42根據高爾夫禮儀的規定,2人組球員有通過任何3人組或4人組的球員的優先權;而這些3人或4人組應讓2人組先行通過;3人組有通過4人組的優先權;1人組沒有優先權。
2.43球員應對度假村及巡場員促進任何一組球員用場時作出協助及合作。
2.5如遇雷暴雨或其他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球員在聽到封場警報后,在球童的指引下到避雷亭、球道賣店、會所進行躲避;
3. 預訂場地
3.1場地之所有預訂事宜,必須于度假村不時公布的時間內以電話或圖文傳真方式在度假村預訂部辦理。在預訂場地時,會員應提供其本人姓名、會員號碼及與其打球的球員姓名。
3.2每位會員于周末及公眾假期只準預訂一組發球時間。
3.3若會員未能于預訂開始發球時間到場,則應負責度假村不時制訂之處罰,但于開始發球時間24小時前取消訂場者則不在此限。
3.4度假村保留權利未使用之預訂時間準許其他球員開始發球。
3.5度假村可于任何時間不時預訂整個高爾夫球場或其任何部分,為集體訂場用途。
3.6如果開球時間全部訂滿,度假村出發員有權自行安排將若干組球員合并為不超過4人的一組開球。
3.7在周末及公眾假期,每位會員及不超過規定人數的嘉賓或者只能在其被規定允許出場時段使用高爾夫球場的每位訪客預訂的球程數量限制要不時根據經理規定之限制辦理。
3.8如高爾夫球場因任何原因關閉停用,所有開球時間將自動取消.
4. 球童
4.1任何球員在未配備度假村球童時,不準使用高爾夫球場打球。
4.2兩位球員可共用一輛高爾夫球車及一位球童。
4.3用球童時將按規定標準收費。
4.4用球童的時間均與開球時間相同。
5. 高爾夫球車
5.1 16歲以下兒童不得駕駛高爾夫球車。
5.2租用高爾夫球車者應負責高爾夫球車之所有損毀,并在必要時承擔修理高爾夫球車之費用。
5.3高爾夫球車只可在高爾夫球道上行駛。
6. 練習場及練習擊球草地
6.1球員若要練習,必須使用練習場及附屬練習果嶺、練習球洞等,不可使用高爾夫球場進行練習。由度假村教練陪同者除外。
6.2引介嘉賓進入練習場之會員,均須負責其嘉賓之登記、購買練習球及其他消費、以及其嘉賓之行為。
6.3練習場內只準使用高爾夫練習球,在練習果嶺、練習球洞只準推、擊球,不準投擲球。
7. 高而夫衣著規則
7.1所有度假村會員及其家屬和賓客在逗留度假村會址的任何時間,衣著必須合理及整潔。
7.2高爾夫球球員必須穿著適當之高爾夫標準衣著:
7.21所有球員應穿高爾夫球T恤衫,T恤衫必須有衣領及衣袖,衣袖長度則應距離肩部最少6英寸,T恤衫應配合西式長褲或短褲,短褲及裙的長度應不高于膝蓋以上6英寸。球場上任何時間都有應穿著合適的褲子和不帶有金屬釘刺的高爾夫鞋或根據度假村不時之規定選用。
7.22穿著牛仔褲、跑步短褲、網球短褲、沙灘短褲及運動套裝之球員不得進入高爾夫球場。
7.23度假村將嚴禁衣著不合規定之任何球員打球。
8. 停車規則
為使公司區域內車輛有序出入,車輛停泊整齊,保障公司區域內道路暢通及便于對停車場的管理,現作如下規定:
8.1車輛出入實行發卡制,一車一卡,請車主妥善保管。如若遺失車輛出入卡,請出示您車輛的行駛證進行登記備案,同時申報掛失此卡,并交納50元補卡工本費,如三日內找回此卡則可退回50元工本費,三日后不能找回的,電腦系統將會自動嚴禁此卡再出入(即此卡作廢),50元工本費則不予退還。
8.2車輛出入卡只限個人使用,嚴禁轉借他人。
8.3車輛在公司區域內行駛速度請控制在40公里/小時,并按照路標及交通指示牌行駛,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8.4車輛進入停車場,請遵照車場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停放,不得隨意跨車位停泊或亂停亂放。
8.5本公司只提供車位停放,對車輛被盜、損壞或嚴重擦損等事故概不負責。
8.6請您停好車后,務必將車門窗鎖好、關好,做到車卡分離,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8.7車輛進入車場后保安人員會及時檢查車輛外觀,如發現問題會及時向您說明,如有嚴重破損、漏水、漏油等現象。
8.8嚴禁在停車場洗車、修車、練車,并隨意扔垃圾等不文明事情發生。